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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智文创,做最优秀的文化产业云计算和大数据运营商

[日期:2017-07-13] 来源:  作者: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改办、文广新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推动我省文化产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慧化,抢占文化产业发展先机,经研究,决定启用浙朵云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浙朵云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朵云平台基本情况

 

浙朵云平台是省委宣传部主导,省文改办委托浙江云朵文化有限公司提供文化产业综合性服务的平台,网址为http://www.zdool.com,平台数据资产所有权归省文改办。

 

浙朵云平台将在各级文化产业管理部门、省内文化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共同推动下,实现以下基础功能:

 

1.数据服务。为各级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提供文化产业及相关行业、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文化服务进出口等数据检索、汇总、筛选、分析等功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政策查询。浙朵云平台将上线国家和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为平台使用者提供政策查询功能。

 

3.学习培训。浙朵云平台将上线省级培训相关课件,便于平台使用者下载学习。

 

4.工作协调。省文改办将依托浙朵云平台开展重点及成长型文化企业评选、文化产业项目评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遴选、文化创意街区评选等文化产业工作,以及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公告等。

 

以后还将开发下列(但不限于所列)功能:

 

1.企业需求发布。企业可通过平台发布人才需求、融资需求、政策需求等。

 

2.企业需求对接服务。平台将自动匹配相关企业功能和需求,并向文化企业发送服务信息。

 

3.宣传展示。宣传展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企业。

 

4.金融服务。平台将汇集文创银行、基金、网贷公司的政策,即时发布最新金融资讯、投资需求、项目、评论等信息。

 

5.版权服务。平台将提供版权登记一站式服务。

 

二、使用方法

 

(一)文化产业管理部门

 

浙朵云平台将分配管理员账号和原始密码给省级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市、区)文改办。各相关部门凭账号密码登录(请及时修改密码)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政务平台”“数据平台”“统计分析”等,实现查看、检索、管理等功能。省级权限可以查看、检索、汇总、分析全省文化产业数据,市、县(市、区)权限可以查看、检索、汇总、分析辖区内的文化产业数据。

 

各市、县(市、区)如需拓展平台功能,请直接与浙江云朵文化有限公司联系。

 

(二)文化企业

 

文化企业注册并登录浙朵云平台(网址:http://www.zdool.com),点击完善“基础信息”模块的各项子模块,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保存。企业需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基础信息”。

 

保存“基础信息”的文化企业,可实现成长型文化企业申报、项目申报等多个功能。

 

(三)工作任务

 

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改办、文广新局和省直相关部门要推动辖区内或所属文化企业在浙朵云平台上注册并完善和更新基础信息。

 

1.责任分工。省委宣传部是省属文化企业进驻平台的责任部门,各市委宣传部是市属文化企业进驻平台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是辖区内文化企业进驻平台的责任部门。

 

2.进度安排。2017年8月31日前,《2016年浙江省“四上”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法人单位名单》(另发)

中的文化企业全部完成注册并完善基础信息。10月31日前,辖区内主营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全部完成注册并完善基础信息。

 

3.工作要求。文化企业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企业信息,以免影响后续服务。